財團法人苗栗縣私立幼安教養院辦理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級),擴充長期照顧服務功能落實服務使用者照顧計畫,並培力區域內之長照資源,提供民眾資訊與宣導,達到整合區域長照資源之目的。
服務內容
※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
至案家與長照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屬討論,依其個人額度、照顧問題清單及長照服務使用者之需求來擬訂照顧計畫,送照管中心定後連結服務或資源。依服務對象照顧需求,經評估後供轉介資源。
※照顧管理
依長照服務使用者之需求調整照顧計畫、追蹤長照需要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,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,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,申訴及處理,協助長照務使用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之連結。
派案原則
一、服務對象經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失能等級後,由A單位給予個案充足的服務資訊並依據服務對象需求派案相關服務提
供B單位。
二、A單位派案B單位原則:
(一)A單位針對服務提供單位建立服務品質追蹤或督導機制,倘B單位有無法提供服務之情形,得轉派其他單位、減少或暫停
派案。
(二)為落實在地化資源的連結,派案順序說明如下:
- 依服務對象或家屬意願選擇B單位。
- B單位主動發掘者,由民眾同意後派優先由其接案服務(民眾仍可選擇其他B單位)。
- 依輪派機制至合作之B單位(輪派之順序依各區簽訂合作意向書之日期依序輪派)。
- 倘B單位因故無法提供服務,則由同一分區下個順位B單位接案。
(三)為利落實A單位派案資訊透明化,定期統計A單位派案B單位數據,並於AB單位聯繫會議時公告。
三、B單位接受A單位派案之注意事項:
(一)B單位接受照會或轉介個案後,應掌握其基本資訊,包含失能等級、個人額度、照顧問題清單等資訊;若無法提供服務則
視同放棄該次派案機會。
(二)B單位若因故無法提供服務,須以「異動通報」通知A單位盡速處理轉派至其他B單位。
(三)新案:
派案之B單位因故無法提供服務時,應於5日內協助服務對象媒合其他B單位,若該單位無法提供服務或拒絕協助媒合其他單位時,則由A單位發反應單予長照中心,依據苗栗縣政府特約服務契約記點機制辦理。
(四)舊案:
若因服務問題須異動,請以「異動通報」通知A單位,若為案家要求更換B單位,將由A單位協助媒合其他B單位提供服務。
(五)依據苗栗縣政府特約服務契約記點機制辦理,B單位自初次記點起半年累積3點,則暫停派案1個月。
四、各區輪派順序如下:
(一)頭份區:
- 居家服務:幼安→初衷→禾宜→慈濟→大千→金田→辰錫→惠康→德芯
- 居家喘息:德芯→惠康→辰錫→金田→大千→慈濟→禾宜→初衷→幼安
(二)竹南區:
- 居家服務:幼安→初衷→禾宜→慈濟→大千→金田→辰錫→惠康→德芯
- 居家喘息:德芯→惠康→辰錫→金田→大千→慈濟→禾宜→初衷→幼安
(三)三灣區:
- 居家服務:幼安→禾宜→德芯
- 居家喘息:德芯→禾宜→幼安
(四)造橋區:
- 居家服務:初衷→愛鄰→禾宜→慈濟→博愛→金田→辰錫→惠康→德芯
- 居家喘息:德芯→惠康→辰錫→金田→博愛→慈濟→禾宜→愛鄰→初衷
(五)後龍區:
- 居家服務:初衷→愛鄰→禾宜→慈濟→大千→博愛→部苗→孝親→辰錫→惠康→德芯
- 居家喘息:德芯→惠康→辰錫→孝親→部苗→博愛→大千→慈濟→禾宜→愛鄰→初衷
服務對象
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係以照顧管理制度為基礎,服務對象須居住於「頭份市、竹南鎮、三灣鄉」,且皆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ADLS)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IADLS)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,包括下列對象:
- 65歲以上失能老人
-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- 僅IADL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
- 僅IADL需協助之衰弱老人
-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- 失能身心障礙者
服務流程
應備文件
(一)長期照顧申請書
(二)國民身分證正、反影本
(三)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
聯絡方式
頭份市:
電話:037-688955
地址:苗栗縣頭份市忠孝一路220巷5號3樓
竹南鎮:
電話:037-551775
地址:苗栗縣竹南鎮南大路35-1號5樓
三灣鄉:
電話:037-833700
地址: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村下林坪3鄰40號